尊敬的用户:
您好!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》的通知规定,清明放假时间为4月2日(周日)至4月4日(周二),我司清明节期间相关业务安排如下:
1、客服400热线节假日正常服务,如遇紧急情况可联系客服处理;
2、产品各项收付款业务假期内可正常使用;
3、“即提货款”业务假期内正常使用,3月31日(周五)的“普提货款”业务,4月1日(周六)正常到账,4月1日(周六)至4月4日(周二)的“普提货款”业务的到账时间将延迟到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(4月5日,周三);
为了您能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,建议您提前做好资金安排!
感谢您一如既往的支持,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!